地方政府债务置换与建制县化债探索
一、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概述
地方政府债务置换主要是用低利息、长期性地方政府债券置换短期、高利率债务,通过地方债券这一期限更长、成本更低的方式来优化存量债务结构,以此来降低地方政府的债务成本负担与潜在风险。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持续放缓,发行置换债券,有利于保障在建项目融资和资金链不断裂,处理好化解债务与稳增长的关系,还有利于缓解当前地方偿债压力,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腾出更多资金用于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2015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允许地方政府利用三年左右的过渡期发行债券,将其债务存量中的14.34万亿元的短期高利率债务置换为长期低利率的债务。自2015年起,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01
2015-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置换
非政府债券形式的政府债务
2014年新《预算法》修订通过,规定除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举借债务。同年,国发43号文和财预351号文提出要对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清偿完毕的债务进行清理,将甄别后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各地区可利用2015-2018的三年时间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进行置换。据《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披露,2015年至2018年,置换债券累计发行12.2万亿元,基本完成既定的存量政府债务置换目标。三年债务置换推动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改革进程,统一了地方政府作为发行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02
2019年
发行置换债券进行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
2019年两会明确指出“继续发行一定数量的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减轻地方利息负担”。2019年开展县市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工具为置换债券。地方政府向监管部门上报方案,批准后纳入试点,然后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省代发)置换部分隐性债务。具体来看,主要是用剩余的置换债额度部分置换一些弱区县隐性债务,湖南、贵州、云南、辽宁、内蒙古、甘肃6个省份的部分建制县纳入试点。建制县化债试点区县主要集中于财力较弱,债务负担较重的区域。
03
2020年12月起
特殊再融资债成为隐性债务置换的主要工具
再融资债券是地方政府发行的,为偿还到期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本金的地方政府债券。但是,2020年12月开始,部分再融资债的资金用途发生改变,从原来的“偿还债券本金”转变为“偿还存量债务”。这部分用于“偿还存量债务”的再融资债被称为特殊再融资债,主要用于化解隐性债务。
特殊再融资债接续置换债成为隐性债务化解的主要配套工具。其化债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用于财力较弱的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二是用于经济财政实力较强的区域实行全域隐债清零。
* 建制县区隐性债务化解试点:2020年12月,在第一批六省份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的背景下,建制县区隐性债务化解试点进一步扩张至26个区域,用于化债的工具也由置换债变为特殊再融资债,总额度达6128亿。
*区域实行全域隐债清零:针对财力较强、偿债压力较弱的地区,财政部进行试点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主要地区包括广东、北京、上海,使用工具仍为特殊再融资债券。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用于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的特殊再融资债券共发行5042亿。
对于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社会各界存在“积极争取化债试点”“担心债务置换会引发道德风险”等不同态度。
2023年初,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接受采访时提及“积极配合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督促金融机构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有序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推动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率负担”。
半年来,多个区域的官方报告及相关表述中,出现“积极争取化债试点”的措辞。近日,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认为“通过债务置换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会引发道德风险,导致地方债务规模越来越大,要守住中央‘坚决不救’的底线,通过债务展期、出售资产等方式逐步化解风险”。
二、建制县化债试点现状
建制县区隐性债务化解试点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积极探索,建制县化债试点的重点内容为债务置换。根据目前现状,建制县化债采取过两种方式:置换债(2019年)和再融资债(2020年12月起)。
据统计,2019年共有7个省份(除新闻披露6省份外,还包括江苏省)发行了置换债,此轮置换债整体规模不大,涉及资金合计1579亿元。
表1-1 2019年7省份置换债发行规模统计
地区 |
置换债券(亿元) |
总计 |
|
一般债券 |
专项债券 |
||
贵州省 |
167 |
216 |
383 |
云南省 |
99 |
128 |
227 |
湖南省 |
159 |
206 |
365 |
甘肃省 |
26 |
34 |
60 |
内蒙古 |
99 |
128 |
227 |
辽宁省 |
73 |
94 |
167 |
江苏省 |
0 |
150 |
150 |
总计 |
623 |
956 |
1579 |
数据来源:wind
2020年11月,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发行2020年江苏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四期)信息披露文件》,其中对再融资债券的用途表述发生变化,由“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变为“偿还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存量债务本金”,标志特殊再融资债成为债务置换的主要工具。2021年1月,辽宁省《2021年辽宁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一期)、再融资专项债券(一期)信息披露文件》也表述“此次发行的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存量债务”。随后,贵州省等地区的再融资债券文件中也有相关表述。
据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12月至2022年6月全国累计有28个省份共计发行了1.12万亿元的“特殊”再融资债。根据用途不同可划分为:2020年12月-2021年9月,建制县区隐性债务化解试点使用的6128亿元;2021年10月-2022年6月,全域无隐债试点(北京、广东、上海等)使用的5042亿元。而自此之后,特殊再融资债就处于暂停发行状态,截至2023年6月中旬,暂无一笔特殊再融资债发行。
图1-1 2020.12至2022.6月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情况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wind
由于我国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特殊再融资债的发行会增加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因此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的规模是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发行空间上限。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调配共有三种类型:
从全国各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的空间来看,根据财政部预算司2023年1月发布《2022年12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债务余额情况》,2022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76474.3亿元,截至2022年12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50618亿元,全国限额-余额空间为2.59万亿元。
三、建制县化债试点申报流程与方案
(一)申报流程
结合相关试点情况及新闻报道,一般来说建制县化债试点按照“市县自愿申报、市州财政初核、省级财政复核、财政部竞争性评审”的流程进行。申报程序具体如下:
01.
地方政府编制债务化解实施方案,整理佐证材料,由市州进行初步筛选;
02.
向省财政厅申请建制县债务化解申报,省财政厅进行复核;
03.
经财政部竞争性评审、答辩,批准后纳入试点;
04.
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省代发)置换部分隐性债务。
(二)实施方案
债务化解方案在建制县化债试点申报过程中尤为重要。在编制建制县债务化解实施方案之前,需要开展多项基础调查工作,包括债务现状摸底、地方财政收入估算等,在此基础上,编制形成最终的债务化解实施方案。根据前期试点情况及相关机构研究,实施方案主要有以下内容:
地方政府建制县化债试点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三、债务现状摸底
四、地方财政收入估算
五、债务化解方案
六、债务化解保障措施
方案内容具体如下:
01
02
03
04
05
06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3+12”策略工具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内涵特征与案例
一张表带你梳理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