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 四 次 会 议 文 件
关于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 年 7 月 26 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江苏省财政厅厅长 王天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 2023 年上半年预算执行 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预算收支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走在前”重大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助推经济率先整体好转,着力支持高质量发展,预算执行总体较好,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一)四本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5652.96 亿元,增长 21.9%,较 2021 年两年平均增长 0. 1%。其中, 税收收入完成 4531.99 亿元,增长 28. 1% ;非税收入完成 1120.97 亿 元,增长 2.0% 。全省税收占比为80.2%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 7229.16 亿元,增长 1.4%。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164.71 亿元,增长 71.6%,主要是根据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中央向我省调库较多,相应增加了省级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 569.87 亿元,下降 7.3%,主要是根据财政部要求,从2023年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60.56 亿元列入市县支出,而以前年度该项资金按规定列入省级支出,如剔除该因素,省级支出增长 2.5%。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 2705.99 亿元,下降 15.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2471.75 亿元,下降 17.0% ;支出完成 3774.88 亿元(含中央补助、政府 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等,下同),下降 10.5%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 15.80 亿元,支出完成 15.84 亿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 94.89 亿元,下降 13% ;支出完成 63.12 亿元,增长70%。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暂未上缴,按规定将于 8 月底前全部入库,支出完成 8 亿元。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 成 4196.19 亿元, 增长 8.9%,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2038.94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937.99 亿元;支出完成 3801.32 亿元,增长 14%,其中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1802.92 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861.73 亿元。
(二)收支运行主要特点。
1. 政策性因素拉动收入较快增长,但主要行业实际税源不容乐观。 从收入增幅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 21.9%主要是政策性因素拉动明显。一方面,去年上半年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等政策性减收超过1100 亿元,大幅拉低 了去年同期收入基数;另一方面,今年以来,留抵退税恢复常态、规模减小,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去年缓缴税收在今年上半年回补较多,按留抵退税均衡分担机制中央对我省调库收入增加等, 共同形成不可比增收。 以上政策性因素合计拉高增幅近 20 个百分点, 如扣除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增长 2.3%。从实际税源看,工业销售仅增长 3.2%,较 2022 年和 2021 年同期分别回落 3.6 个和 26.3 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销售下降 1. 1% ,金融业税收今年以来持续负增长。
2. 房地产市场低迷,涉房涉地收入减收明显。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 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和其他行业涉房涉地税收完成 1382 亿元,在去年同期下降 26. 1%的基础上继续下降 0. 1%,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 30.5%,较 2022 年和 2021 年同期分别降低 8.6 个和 9.6个百分点,对税收的贡献度大幅下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 2471.75 亿元,较 2022 年和 2021 年同期分别下降 17.0%和 45.7% ,部分地区降幅超过 50%。综合来看,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虽有增收,但难以弥补土地出让收入的减收,各地综合财力较为紧张。
3. 东部五省市收入走势相近,我省相对略好。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看,东部五省市均实现中高速增长,其中上海增长 21.7%、浙江增长 11. 1%、山东增长 7.8%、广东增长 5.9%,我省收入增幅居第一、规模位列第二,税收占比高于广东、山东,低于上海、浙江,居于中位。从土地出让收入看,除上海增长 4% 外,其余省份均出现大幅下滑,其中山东-32.3%、浙江-28.9%、 广东- 14.9% ,我省居于中位。
4. 克服收支矛盾困难,优先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 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 持续加大对经 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投入。上半年,民生支出累计完成 5661.31 亿元、增长 2.2%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 78.3% 、较去年同期进一步提高了0.6个百分点。各重点领域保障有力,支出增幅高于平均水平,其中,教育支出增长 6.4% 、 科学技术支出增长 5.2%、卫生健康支出增长 2.2%、农林水支出增长5.2% 、交通运输支出增长 6.5%。
上半年收入增幅较高,主要是政策性不可比增收较多, 下半年仍面临较多减收因素,各项刚性支出不减, 收支矛盾依然比较突出。从财政收入看,目前经济税源仅个位数增长且增速趋缓, 加上税收政策性增收效应逐渐减弱, 税收收入将逐步回归到与经济税源同步、呈中低速增长;非税收入因去年下半年基数高, 今年难以持续增长, 预计全年收入增幅将回归常态。从财政支出来看,科技攻关、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支出刚性增长,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民生短板需要继续加强保障,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基层“三保”能力也需要保持必要力度。
二、上半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管理提效能、以实干挑重担,切实发挥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一)立足长远、着眼当前,充分激发经济活力。 对标对表省政府“42 条”政策,细化出台财政部门 28 项具体措施,支持市场主体减负增效、提振信心。上半年, 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 517 亿元。累计发行新增政府债券 1263 亿元,带动有效投资超 1.1 万亿元。安排贴息资金 1 亿元,支持设立 100 亿元规模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并根据需要增加安排贴息资金,争取贷款规模达到 200 亿元。下达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超 350 亿元,支持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工程建设。下达资金 2.4 亿元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和促消费工作,更大力度激发消费潜力。支持多措并举稳定外贸基本盘,下达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7.4 亿元,帮助企业出海拓市场抢订单,稳定外资产业链供应链,加快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
(二)强化统筹、突出重点,推动高质量发展。 加大省级涉企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推动健全跨部门协同管理机制, 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予以重点支持,提高涉企专项资金绩效。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下达资金近 20 亿元支持新一轮“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 出台科技计划、苏南自创区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拨付 19.7 亿元重点支持苏州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和关键 核心技术攻关等;落实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等各项保障政策。按照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要求,统筹下达省以上资金 111.08 亿元,高质量推进“吨粮田”建设、落实涉农补贴政策。加快构建污染防治政策体系, 落实新一轮太湖流域水 环境综合治理资金保障。
(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截至6月底,全省共减免失业和工伤保险费 84.93 亿元。统筹安排就业补助资金 31.57 亿 元,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特殊群体就业帮扶力度。统筹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6.5亿元,更好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分配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 60 亿元, 支持医疗机构增强“保健康、防重症”能力建设。按照人均 4% 的幅度提高我省退休人员基本 养老金水平并继续向企业退休人员倾斜。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年人均不低于 98 元和 670 元。
(四)优先“三保” 、管控债务,切实防范运行风险。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下达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100 亿元, 较上年增长 8.7%。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扎实做 好“三保”预算编制、执行监控,实时监测本地区“三保”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指导各地优化、落实年度化债方案,推动隐性债务进一步压规模、调结构、降成本。逐一核定各设区市 2023 年度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控目标,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及时下达,并督促各地逐级分解压实。推动融资平台公司整合撤并和市场化转型,持续开展高成本债务 “削峰行动”,对市场关注度高、存量债务规模大、兑付期集中、资金链紧张的融资平台公司实行“一户一策”指导。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打算
下半年, 我们将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 持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 不断提高政策精准性和资金使用的针对性、有效性,着力推动我省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走在前、做示范,谱写“强富美高” 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多财政贡献。
(一)把收入组织作为财政平稳运行的重要前提。不折不扣落实退税减税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继续加大对市场主体, 特别是制造业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加快留抵退税进度,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努力涵养税源。依法合规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 严禁违规增加市场主体负担、虚增收入。跟踪掌握市县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强化预算执行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 全面提升资金 支付效率。
(二)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财政保障的首要任务。聚焦“四 个走在前”重大任务, 进一步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方向, 全力支持省委、省政府5个专项行动方案推进实施。统筹财政资金、专项债券、贴息等政策工具, 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 支持拉动投资、 扩大消费、稳定预期, 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加强统筹协 调, 加快推进省级涉企专项资金优化整合, 重点支持产业集群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问题。加强相关重点领域支出绩效评价,全面落实财会监督要求, 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政策效能。
(三)把防范化解风险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扎实开展全口径债务统计、监管, 稳妥做好隐性债务和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管控工作。进一步压实市县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 坚决不触碰新增隐性债务红线。督促市县强化预算约束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充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量力而行开展项目建设。积极与财政部对接, 落实扩大建制县区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工作。进一步做好融资平台债务监测分析, 严格落实年度管控目标, 严防债务违约和“处置风险的风险”。
(四)把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责任。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密切关注基层财政运行中局部风险隐患,全力支持市县兜牢“三保”底线。持续加强县区财政运行监测,更加全面、准确评价县区财政运行情况,做到动态监测、分类管理、精准施策,及时发现化解风险隐患。督促市县落实“三保” 保障主体责任,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省财政将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库款调度,并向经济薄弱地区、基层县区和重点地区倾斜。继续落实促进县区财政平稳运行暨政府性债务管理督导联系制度, 加强对县级“三保”落实情况监督 检查。
(五)把深化财政改革作为财政发展的内生动力。 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优化转移支付制度,支持基层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围绕财政资金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强化监督管理、注重结果运用。及时制定出台我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制度, 认真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确保相关重点领域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坚持预算编制执行、财会监督、内部控制、绩效评价一体推进,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管理效能。 针对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
文章来源于:江苏省财政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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