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一号文看新时期农村耕地高质量发展


中央一号文件围绕确保耕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重点作出部署。一是严守耕地数量;二是管住耕地用途;三是提升耕地质量。

耕地用途管制,指的是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针对永久基本农田提出“四严禁”,明确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五不得”。
违法占用耕地、改变耕地用途等现象仍较为突出。2024年8月21日,自然资源部通报2024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80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其中包括4个挖湖造景问题、14个“大棚房”问题、11个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其中,“大棚房”问题的特点是“偷梁换柱”,借助农业大棚之名,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或者违规利用农业设施进行非农经营。
我国耕地总量少,质量总体不高,后备资源不足,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因此要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一号文件提出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建设内容,完善农民全过程参与项目实施机制。同时提出,稳步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加强土地治理、分类推进撂荒地复垦利用、加强传统梯田保护等。
截至2023年底,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10亿亩,为全国粮食产量连续多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提供了有力支撑。国家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出台《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及相关行动计划、工程实施方案,强化黑土地保护各项举措。2021年以来,在典型黑土区重点县保护黑土地面积超过3亿亩次。大力推进酸化耕地等治理,在长江中下游、西南、华南等酸化耕地分布较广的15个省份,实施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
2019年起,在全国范围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截至2024年7月底,全国范围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1500多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自然资生态修复函〔2020〕37号)文件规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任务包括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在此基础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增加了产业布局和引入。其中,农用地整理: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统筹推进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将农用地整治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实施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质量提升和生态化改造,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将农用地整理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实施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质量提升和生态化改造,进一步提升耕地保护水平,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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